是在城里的一个饭店里面跟人家学厨师。
也是三天打鱼、两天晒网。
要不是饭店的老板是他们家的远方亲戚。
拉不下脸。
早就让他滚蛋了。
也正是因为这个弟弟要学厨师,所以阿曼达的亲生父母才跑到了城郊这里租房子,卖米线。
还是为了离儿子近一点。
好能照顾。
后来这弟弟天天出去鬼混,手里面没钱了。
就和在网吧认识的几个狐朋狗友一起,开始埋伏在中小学的放学必经之路上。
干着抢劫学生财物的勾当。
每个学生抢劫的数目都不大。
都是几块钱,十几块钱,顶多就是100多块钱这样子。
但因为学生人多啊。
每天都能抢好几百呢。
足够这弟弟这一伙人吃喝玩乐了。
因为他年纪最大,所以下面的人都管他叫老大。
他手下,很多都是还在读书的高中生、初中生,也就技校生。
那些年,正是《古惑仔》电影大行其道的时候。
这弟弟觉得自己特别威风。
还去纹身了。
这一伙人抢钱,被人告状管了几次。
有学校的保安。
也有治安巡捕。
但因为金额还不够判刑的程度。
很多被抢的学生不敢出来作证。
所以都是批评教育一番。
顶多就是关上几天。
然后就放出来了。
被放出来的弟弟不但没有收到教训,还觉得蹲过号子证明了自己有了“光彩”的履历。
那也是“几进宫”的狠人了。
都是可以吹牛的资本。
都是当老大必须要经历的事情。
简直就是军功章。
治安巡捕都拿他没办法。
那以后还在乎谁?
加上阿曼达的亲生父母又舍不得打骂。
总觉得这是小孩子淘气,以后大了就好了。
于是弟弟就越来越无法无天。
后来,他们觉得这样小打小闹没有意思。
他们想多弄点钱。
然后一人买一辆拉风的摩托车。
那样就更可以在大街小巷自由呼啸,招摇过市了。
那才叫牛逼!
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一个家里面开建材行的高中学生身上。
高中生的爸爸是城里面很有名的老板。
他们抢劫了这学生几次。
虽然抢了几千块钱。
但还觉得不过瘾。
又逼着学生从家里面带钱孝敬他们。
学生表示,家里面给的零用钱就这么多。
再多真的是没有了。
这几个劫道的凑在一起商量了一下。
觉得平时在录像厅里面看了不少的犯罪电影。
里面不是有很多绑票的情节么?
把人质绑了,勒索钱财。
能发大财。
还很刺激。
好玩。
过瘾。
所以我们就把这学生给绑架了吧?
威胁学生的父母,不给钱就撕票!
当然,他们商量的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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